欢迎访问保健网!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和省委省政府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药物警戒主体责任,持续提升药物警戒工作能力。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组织开展了安徽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能力建设哨点单位(以下简称哨点单位)建设遴选工作,通过建立评选方案、组织市级中心推荐、实地调研等举措,经省局审定并发文确定了我省8家持有人为首批哨点单位,同时明确了哨点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发展方向。
下一步,省中心将不断完善我省药物警戒哨点单位管理机制,在药物警戒工作培训、风险识别与分析、上市后研究等方面充分发挥哨点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药物警戒工作高质量发展。
7月24日,国家药监局局长李利在京会...
7月22日,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
为深化医防协同与医防融合,以赛促教、...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保...
4月23日至25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网 baojianw.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