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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长护险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上海长宁万宏悦馨第二长者照护之家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024弄4号3层 |
2 |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鹏海养护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375号 |
公示期自12月16日至12月22日为期7天。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新华社斯德哥尔摩7月29日电(记者 ...
7月29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为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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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国家药监局局长李利在京会...
7月22日,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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