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网!

首页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公示

时间:2024-12-17 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和《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编制工作安排,省药监局组织完成了第四批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起草、技术复核和审评等工作。第四批共有68个标准草案通过审评,现予以公示。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个月。请相关单位按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认真研究,对标准进行验证,如需修改方法或调整限值,请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相关验证材料,同时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宋莉 赵珊珊

  联系电话:029-88689641

  电子信箱:1937053736@qq.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

  邮编:710065

  附件:1.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公示品种表

   2.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公示稿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公示品种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2.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公示稿.zip】已下载次


原文链接:https://mpa.shaanxi.gov.cn/info/1204/4984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网 baojian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