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网!
按照《陕西省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工作程序,延胡索(鲜制)质量标准经省药监局组织专家技术审评通过,符合《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质量标准编制要求》。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个月。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反馈(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贤政 李霞
联系电话:029-62288068 029-62288179
电子信箱:SXypbz@126.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
邮编:710065
附件:陕西省延胡索(鲜制)质量标准草案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陕西省延胡索(鲜制)质量标准草案.docx】已下载次
为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
为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
7月24日,国家药监局局长李利在京会...
7月22日,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
为深化医防协同与医防融合,以赛促教、...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网 baojianw.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