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网!
关于公示第九批集中带量采购
备选药品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2〕11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现将第九批企业申报的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截至11月1日前申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提出申/投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申/投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企业名称+第九批备选药品申/投诉材料”,逾期以及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
邮箱:hnsybjjgzczmz@126.com
附件:第九批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审核情况
2024年11月15日
应瑞士联邦议会国民院议长里尼克和联邦...
2025年7月30日,由西安市卫生健...
为贯彻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
新华社斯德哥尔摩7月29日电(记者 ...
7月29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为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网 baojianw.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