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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自治区药监局召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提升行政指导培训会,全面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全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药品零售经营活动,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果。全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260余人在线参会。
会议通报2023年度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情况和2024年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重点。
会议聚焦企业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重讲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要求(即:统一企业标识、规章制度、计算机系统、人员培训、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标准)。通过以案释法,分析执业药师履职常见违法行为,解读处方药销售相关法律法规。
会议要求,企业全面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回收药品、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处方药销售不合规(含电子处方规范使用)和执业药师“挂证”、不落实药品可追溯要求、网络销售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未执行网络禁售药品目录等行为的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自治区药监局将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重点开展药品购进渠道、执业药师履职、处方药合规销售、“七统一”要求落实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药品零售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药品经营市场秩序,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张晓飞、郭妤婕)
责任编辑/马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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