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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评审,共有120个项目被确定为2021年度甘肃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见附件1),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规定承办继续教育项目
根据项目审核要求,对部分不规范或未能体现中医药特色的项目名称进行了完善,对学时与学分不匹配(按照每天不高于8学时、1学分/6学时的标准)的项目进行了修改,对授课人数不符合实际情况和培训班规模过大,不能保证培训班质量的项目进行了调整。各项目承办单位要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教学内容,配强师资人员,严格按照项目规范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继续教育项目的管理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以提高中医药人员医疗服务水平为宗旨,按照继续教育项目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执行与管理工作。在组织实施继续教育项目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不得随意删除项目培训内容,压缩项目培训时间;办理及发放学分证书均不得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滥发、乱授或买卖学分和学分证书。
各项目承办单位应在举办培训前10个工作日,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授课内容、授课教师、课程安排、举办地点、参加人员等情况汇总(电子版)报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一处。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专人或委托举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赴现场督导检查。
三、认真组织办理学分证书
各项目承办单位应在项目结束后15天内,将举办项目的总结、《2021年度甘肃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领取学分证汇总表》(见附件2)、《2021年度甘肃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见附件3)等有关资料报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一处审核,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述资料或报送材料不全的,不予发放学分证书。
四、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一处:孙岩
联系电话:0931-4818529
电子邮箱:2276048856@qq.com
附件:1.2021中医继教项目.xlsx
2.2021年甘肃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领取学分证汇总表.doc
3.2021年甘肃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doc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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