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网!

首页

关于湖南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记账户”管理模式的通告

时间:2023-11-01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12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高个人账户资金划拨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医保服务,经研究决定省本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医保卡账户”(简称“医保卡”)管理模式改为“收支记账账户”(简称“记账户”)管理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为省本级参保人员在医保系统设立“记账户”。从2023年11月起,个人账户资金计入本人“记账户”,实行收支记账管理,不再划拨到本人原“医保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账户”资金计入额度、计息、支取和转移管理等按原规定执行。

      二、省本级参保人员原实行“医保卡”管理模式的个人账户按照“老户老办法”执行,存量资金不转入“记账户”,仍按原途径使用,资金计息、支取和转移管理、查询途径等不变。

      三、从2023年10月起,省本级新增参保人员不再办理个人账户“医保卡”实体卡,个人账户资金将计入本人“记账户”。

      四、个人账户“记账户”管理模式下,每月划入金额不变,计息和支取管理不变,实现当月即到账、手机可查询、异地能使用、跨域可转移、大病保险可代扣等更多便捷高效服务。参保人员可凭本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本统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及在跨省和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可由“记账户”资金支付,实行直接结算。

      五、参保人员可线上通过“湘医保”APP、公众号、小程序等途径,或线下通过各级医保经办窗口、街道和社区医保服务站点查询个人账户“记账户”资金计入、计息、使用和余额等信息。

      特此通告。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ybj.hunan.gov.cn/ybj/first113541/firstF/f2113606/202310/t20231016_316872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网 baojian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