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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辽宁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管理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有关规定,起草了《辽宁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nzyjk@163.com
2.传真:024-233829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7日。
联系人:温海梁,联系电话:024-23382935。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2021年1月29日
为贯彻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
新华社斯德哥尔摩7月29日电(记者 ...
7月29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为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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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国家药监局局长李利在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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