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网!

首页

河北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监管办法

时间:2022-09-15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据介绍,该办法作为全国首个省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26日起施行。

  近年来,河北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目前已建成投运62座,今年年底建成投运设施将达到79座。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和要求,形成系统性监管机制。

  同时,该办法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省、市、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责任;运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管措施。省级主管部门通过开展抽查、业务交流培训、利用全省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管,市、县设施运行监管部门从风险防范、特许经营、定期评价、日常监督等方面加强监管。

  明确设施运行要求。运行企业对进厂垃圾进行计量,实现计量数据自动采集,并实时上传至全省焚烧处理设施数据共享平台。设施运行监管部门应检查企业各类设备运行状况、设备维护规程的制定、设备和仪器仪表的检修维护等日常运行情况,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安全生产执行、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应对能力等开展安全检查。运行企业按规定保障设施正常运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应急处置。

  明确环境安全要求。由运行企业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检查在线监测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使用情况、环保耗材质量和用量情况、污染物治理设施配置和使用情况等,同时,需遵守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建立二次污染物管理台账、依法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等方面要求。

  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实行无害化等级评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正式运行满一年,可申请无害化等级评价,达到无害化等级的处理设施,所处理生活垃圾量计为无害化处理量。无害化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动态管理,每3年对达到无害化等级评价条件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开展一轮复核评估。省级住建部门根据等级评价及复核评估结果核定设施等级,对未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按照不达标认定。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agwsyd/390803.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网 baojian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