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网!

首页

关于在本市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形式审查阶段试行立卷审查的通告

时间:2022-07-15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本市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质增效扩能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审评效率,上海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项目立卷审查要求(试行)》等文件。

  自2021年8月20日起,上海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将对本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事项(含体外诊断试剂),在形式审查阶段对申报资料试行开展立卷审查,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进行判断,指导申请人提高注册申报资料质量。

  特此通告。

  附件: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项目立卷审查要求(试行)

  2.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立卷审查表(试行)

  3.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项目立卷审查要求(试行)

  4.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立卷审查表(试行)

  上海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

  2021年7月27日

  

相关附件: 通告附件.doc 相关稿件: 创新政策多元解读 助力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提质增效 [图文解读]立卷审查之四:图说立卷审查 [视频解读]立卷审查之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立卷审查(试行)案例分享 [视频解读]立卷审查之二:上海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首次注册项目立卷审查要求(试行) [视频解读]立卷审查之一: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立卷审查介绍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zxts/20210803/dc82545b7aea4cb7ae855a662746cd2e.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网 baojian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